为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促进企业提质扩量增效,2月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紧密结合企业需求,从产业发展、营商环境、财政支持等多个维度,提出了九项具体政策举措。
其中,对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措施》提出,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达到一定金额的,给予每辆车不超过5000元的财政补贴。
注:本文综合合肥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30号院1号楼D座3层302室 邮编:100160 电话:010-63429223 E-mail:autoreview@caam.org.cn
《汽车纵横》杂志社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664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