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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建设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推广家用新能源电动汽车

为加快农村地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乡村振兴,近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按照多能互补、追求实效,因地制宜、多元创新,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新型电力系统配电网建设成效显著,非电利用多元化、成规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试点县平原地区实现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基本清零,其它区域试点县制订平原地区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清零规划并有序组织实施。以可再生能源产业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基本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方案》围绕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和体制等四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其中,具体在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开发方面,《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试点县平原地区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应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生物质锅炉等集中供暖模式,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散煤,促进农村清洁取暖、清洁用能。在有机废弃物丰富、用气需求量大的区域,探索开发生物天然气项目,形成管网天然气、车辆用气、锅炉燃料等多元应用模式。在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纤维素燃料乙醇试点示范。

在探索建设乡村能源站方面,《方案》提出,依托基层电网、农机服务网点、制造企业维修网点、农村沼气服务网点、生物质供暖服务站等,建设具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诊断检修、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生物质“收储运”及成型燃料加工、生物质锅炉和地热供热、农村能源节约与技术推广服务等能力的乡村能源站,培养专业化服务队伍,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集约开发和高效运营管理,提高乡村能源公共供应和服务能力,降低乡村用能成本。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城镇清洁供热供电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在加快推进电能替代方面,《方案》提出,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加强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电气化改造,加快提升农村地区炊事、取暖等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鼓励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推广家用新能源电动汽车,保障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

注:本文综合国家能源局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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