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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新技术新材料应用评估程序等征求意见

  9月11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评估程序》《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集团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系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其产品不能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时,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相关准入条件豁免申请,并按照本程序进行评估。政策原文如下:

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评估程序》《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集团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系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0号令),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行业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评估程序》《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集团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系族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1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方式:

  传真:010-66013708,邮箱:qiche@miit.gov.cn

  附件:1.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评估程序》(征求意见稿)

         2.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集团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系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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