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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推进雄安新区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绿色生态空间格局、现代产业体系、低碳安全能源体系等方面提出了20项政策措施。

具体来看,在大力发展绿色能源方面,《意见》提出,开展绿色能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强化地热勘查与开发利用技术创新,推动地热资源有效开发利用。推进新能源微电网建设,加快“光储直柔”新型建筑发展。合理布局氢能供应设施,推进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等领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在健全绿色交通网络设施方面,《意见》提出,遵循绿色交通优先原则,构建由步行系统、骑行系统、公交系统及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组成的绿色智能交通体系。支持雄安新区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服务站点、综合能源站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推动雄安新区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加大对公交、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多类型绿色智能船舶,全面完成船舶清洁化改造和利用。有序开展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推广应用。

在提升绿色交通管理服务水平方面,《意见》提出,构建“人—车—路—环境”全要素的交通大数据体系,支撑科学化、精细化交通管理决策。推广需求响应等定制公交服务,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规范健康发展,实现各类城市交通出行方式的有效衔接。鼓励车路协同等技术优先与公交运营结合,提升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提高绿色交通吸引力。

在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方面,《意见》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监管非道路移动源,在全国率先建立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强化地表地下水环境立体管理,严格监控和防治地面沉降。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耕地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和新污染物治理。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智能管理平台,实现对环境污染源和环保装备设施的实时监测、分析预警、在线管理。推动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噪声污染治理。

在积极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方面,《意见》提出,支持雄安新区承接从北京疏解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科研院所和创新平台等。鼓励重点企业、科研机构围绕空天信息、车路协同、绿色建筑等绿色城市建设关键领域,开展关键技术和重点装备协同攻关。通过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支持一批绿色发展重点科研项目。主动服务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功能,积极打造对外创新合作平台,推动科技创新各类要素充分供给、深度融合。

注:本文综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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