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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

为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珠海市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5月30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等方面目标指标。《方案》围绕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实施“碳达峰十三大行动”。

其中,《方案》提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产业规划布局和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衔接,引导各区重点布局高附加值、低消耗、低碳排放的重大产业项目。围绕“4+3”产业集群,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发展壮大以集成电路为重点的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打印设备、智能家电等高科技产业和先进制造产业。着力打造新能源产业高地,壮大发展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光伏设备产业,布局发展配电成套设备、终端设备、信息通信设备等智能电网产业,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竞争力。加快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35%。 

《方案》提出,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2025年底前实现巡游车全面新能源化,2028年底前实现网约车全面电动化。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辆占比,促进私家车电动化。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探索推动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商用、专用等车辆的替代。推进珠海港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油改电”,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加快船舶LNG清洁动力改造及内河LNG加注码头布局建设。加快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推进船舶靠岸使用岸电应接尽接。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电动乘用车销售量力争达到乘用车新车销售量的30%以上,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进入平台期。

《方案》提出,加快绿色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节能低碳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有效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绿色能源系统。加快布局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配套设施,加强与电网双向智能互动,到2025年,配合省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积极推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到2030年,珠海金湾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到2030年,全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按省要求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积极培育再制造产业,推动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办公设备等方面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拓宽建筑垃圾、冶炼渣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固废循环利用。到2025年,大宗工业固废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3%,到2030年达到95%。 

《方案》提出,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杜绝过度包装,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交通、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等节能低碳产品,探索碳普惠商业模式创新。

《方案》还提出,严格控制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投融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政策等。

注:本文综合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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