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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发挥好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同促进低碳发展,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气候投融资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全省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方案》从加强源头防控、突出重点领域、优化环境治理、开展模式创新、强化支撑保障、加强组织实施等六方面部署了27条政策举措,其中涉及汽车行业等事项。

具体来看,在深化交通运输协同增效方面,《方案》提出,加快干线货运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长江干流、岷江、嘉陵江通航能力,引导中长距离大宗散货及集装箱“公转铁”“公转水”“水水中转”。打造轨道上的智慧都市圈,提升城乡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构建绿色配送体系。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有序建设成渝氢走廊,支持宜宾市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20%以上,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0万辆。提高轮渡船、旅游船、港作船舶等电动化比例,促进港口码头、机场空港岸电使用。

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方面,《方案》提出,优化升级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VOCs 等大气污染物治理优先采用源头替代措施。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陶瓷、铁合金、有色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对象,创新开展车油路综合治理,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加快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稳定运行三氟甲烷销毁设施。

《方案》还提出,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深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支持电子信息、动力电池、锂电材料、光伏晶硅等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供应链构建,开展出口产品碳足迹认证与应用;推动落实汽车、船舶等移动源排放标准,促进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探索开展民航飞机、营运车辆、货运船舶等移动源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制度等。

注:本文综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的相关内容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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